该地块起始总价为38.9亿元,规划为商业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土地总面积为119544.7平方米,出让面积119544.7平方米。
该地块以底价成交,竞得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上海宜浩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海辉房地产有限公司。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建成后住宅套数下限为2616。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计162648.43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人要求,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13554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同时,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271080.96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计13554平方米以上。
出让人要求,J10-02地块应按控规设置6080-617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菜场面积15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面积200平方米,健身点面积30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300平方米,社区养老院面积30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面积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面积200平方米,社区食堂面积2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面积100平方米,公厕80-170平方米。J10-02地块新增面积不少于560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育托管点面积360平方米,社区食堂面积100平方米,确保社区食堂总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面积100平方米,确保卫生服务站总面积达到300平方米。
J12-01地块新增面积不少于844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面积296平方米,生活服务点面积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面积148平方米,室内或室外健身点面积300平方米(可结合绿地设置)。J12-01地块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议布局在靠近J12-01、J10-01和J13-01三个地块的中间位置。
J09-01地块新增面积不少于739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面积226平方米,生活服务点面积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面积113平方米,室内或室外健身点面积300平方米(可结合绿地设置)。J09-01地块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议布局在靠近J09-01和J11-01两个地块的中间位置。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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