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行稳致远(专家观点)

网络主播从业人数众多,且可以自行选择直播时间,呈现出明显的瞬时性与隐蔽性。这导致直播侵权行为及实施主体的发现及取证难度较大。这一方面导致直播侵权案件数量总体较少,且权利人往往将直播行为与较易取证的回放行为一并起诉,以增加胜诉概率;另一方面,因为网络直播的直接侵权主体难以查明,权利人更倾向于将网络直播平台作为起诉对象,对同一平台内不同用户的侵权行为一并或分别起诉,“化零为整”以降低诉讼成本。

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的同时,要积极促进平台加强直播间治理。目前,各大直播平台对于“陪你看”等存在较大侵权风险的模式进行了优化,有关侵权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规范方能更长远。对于直播平台来说,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主播准入、培训制度,及时推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内容;根据主播违规情况、直播内容类别及用户规模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等。加强与权利人沟通合作,针对音乐等常用直播素材创建正版资源库,供网络主播直播时使用,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对于主播来说,也要不断提升版权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只有加强原创,不断推陈出新,才能赢得更多用户认可,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行稳致远。

(作者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本报记者魏哲哲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08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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