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遵守邮政、快递相关法规规定,为邮政快递企业人员出入小区、单元、楼栋投递邮快件提供便利,不得无故阻挠其正常履职行为。同时,邮政快递企业投递人员服务区域和服务时间应当相对固定,物业服务企业对进入小区的邮政快递企业投递人员可实行“一次备案、动态管理、长期有效”的措施。
在设施建设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依法设置智能快件箱,鼓励开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并推动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中心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统筹布局与同步发展。
此外,《通知》还要求利用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区域设立“爱心角”“暖心驿站”等,提供专门的快递员休息区,配备饮水机、简易维修工具、急救包等,为快递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应急服务。同时,在快递员工作频繁的区域设置电动车充电桩或换电柜,确保快递员的电动三轮车能够及时充电。在社区内设置清晰的指示标识,指引快递员快速找到目的地,减少寻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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