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新政:落户未满5年在限购范围买二手房取消社保要求

  5月1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通知》明确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对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取消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定;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税收调节政策方面,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为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增至3套);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责任编辑:吴剑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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