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监部门助企纾困,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电梯等定期检验费

  《若干措施》包括,减免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收费,不仅按现行标准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还进一步免征医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期届满无法按期换证的,经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后,可网上办理延期6个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琪宏介绍,《若干措施》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基础上,对首次发现的广告、食品标签标注、计量等领域部分轻微违法行为,试点建立“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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