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首个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工作指引》明确提出,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开辟“适老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一窗通办”服务,同时建设适老审判法庭,优先审理涉老案件,确保老年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此外,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安检优先、全程陪同等“暮年安行”制度,保障其通行无忧。

此外,《工作指引》还明确在巴南区法院特色“一书一令”(即司法确认裁定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基础上,创新推出“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书”制度,对涉老年人赡养、扶养及其他情况紧急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发出督促文书,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义务。督促书原则上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前进行制发。

在延伸服务触角、构建多元护老网络方面,《工作指引》明确将联合民政、妇联和基层自治组织力量,组建“法映晚晴”志愿服务团,为孤寡、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通过“5G车载便民法庭”“一街镇一法官”等机制,主动送法上门,化解偏远地区老年人的诉讼难题。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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