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等四类奖项。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00个。其中,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2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2022年至2024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20个,表彰2022年至2024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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