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山东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置了两个提高3000元的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在原有支付基础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低收入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分类资助。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不设年度起付线。2023年,全省共有83.1万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累计减轻费用负担17.8亿元、人均减负2000多元。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2023年,医疗救助共资助188.8万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实现了应助尽助。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02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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