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起诉深圳新欧微公司商标侵权,索赔 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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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获悉,原告华为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深圳新欧微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华为”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删除所有侵权链接;判令被告新欧微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天猫公司删除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

此外,华为还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 60 万元,被告汪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定于 9 月 3 日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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