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某与被告程某、汪某、石某均系白花镇居民。曾某与程某、汪某、石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致曾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未达成一致协议。曾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
白花法庭决定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一方面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另一方面也起到以案普法的作用。
庭审中,法官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固定了事实及证据,归纳了争议焦点。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及近年审理的民事案件,详细讲解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案件调解技巧、如何固定证据、法律法规适用,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并解答了他们提出的疑问。“法官讲得很透彻、很实用,让我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掌握了调解技巧,我们会继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更多更好地化解居民之间的纠纷。”白花镇人民调解员蒋某表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新聚网 » 宜宾翠屏区:院坝审案同步培训普法

新聚网
昆明斗南花市端午假期人气旺
“把文学的触角伸到田间地头”(守望)
“家乡培养了我们,我们更要回报家乡”(我的家乡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