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黑龙江高院印发了《全省法院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法院紧扣“司法护农”“守护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三条主线,加大对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加强与各部门联动等方式,缩短涉农案件执行周期,实质化解涉农资纠纷,保障农户春耕资金及时到账。在具体执行工作中,黑龙江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种植户、涉农企业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或托管经营、委托经营土地等方式,源头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避免“耕地撂荒”“违法抢种”等问题发生。对于拒不执行行为,法院依法规范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通过拘留、罚款、搜查、悬赏等强制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春耕期间,黑龙江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68人、限制高消费609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120余万元。
此外,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法院积极在法律框架内采用灵活执行的最优方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为申请执行人提供物资、资金等救助,解决农民春耕生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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